生命科学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秋学期生命科学学院2023级本科生将进行专业分流保证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的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的专业分流工作并受理学生的申诉。

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科研副院长 院党委副书记

成员:各系主任 院团委书记 教务科长

专业分流监督小组

组长:院党委副书记

成员:院纪委副书记  院级督导  2023级生物科学类学生代表

分流原则

根据“成绩优先,按志愿分流”的原则对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学生分流后所学专业符合国家对专业的体检要求。

分流对象

1.按生物科学类招生的2023级本科生;

2.复学入2023级按生物科学类招生的本科生;

3.休学、保留学籍学生复学后2023级生物科学类招生的本科生

分流程序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进行专业分流。学院公布2023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各专业分流计划数等信息学生填报志愿学院结合本院师资、试验、仪器设备等专业教学条件和学生预报志愿情况,制定专业分流计划。分流专业为生物科学专业、生物技术专业、生物信息学专业。

五、成绩的计算与公示

1.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参考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进行排名。平均学分绩点或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为准。

2.综合测评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申诉。

、填报志愿

学生根据专业分流计划、综合测评成绩和学生身体条件填报《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类专业分流志愿表》。学生填报志愿必须在生物科学类内填报,不能跨类填报,且必须报满生物科学类中的所有专业,志愿不得重复;同时本志愿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他人填写。

专业分流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分流名单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的《生命科学学院2023级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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