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命科学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及学校相关要求,依据“成绩优先,按志愿分流”的原则进行了2023及生物科学类专业分流,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4日,公示期内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本人签字的纸质材料或扫描件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13731482030
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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