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室)、研究团队、全体教师:

经研究,现将《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1114    


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教研〔2022〕1号),按照《河北大学“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校党字〔2025〕22号)要求,更好地推动一流学科建设,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为实现生物学一流学科建设目标而设立,是由学院直接管理的学科建设组织。

第二条 中心是围绕四个重点研究方向,通过整合团队、平台、学位点等资源而成立,分别是:动物多样性与生物互作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for Animal Diversity and Biotic Interactions)、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修复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for Regional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and Environmental Remediation植物遗传与生物资源开发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for Plant Genetics and Bioresource Development)、生物医药与疾病诊疗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for Biomedicine and Disease Diagnosis and Therapy)。

第三条 中心的建设目标旨在通过分方向管理,进一步优化学院学科资源配置,增强科研工作的系统性与协同性,提升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前瞻性与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教授治学作用,强化学科交叉融合。

第四条 学院强化保障与服务统筹职能,充分尊重学术主体地位,以中心建设为抓手,推进生物学一流学科建设,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 研究中心应恪守学术诚信,倡导严谨治学,弘扬开放协作,鼓励潜心钻研,致力于构建尊重科学、包容并蓄、追求卓越的学术生态,为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提供坚实的支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各中心成立教授委员会,成员由该领域高水平学者组成,负责为中心重大发展事项提供战略性建议。

第七条 各中心设主任1名,人选由教授委员会提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任命。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中心的建设、管理与运行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本中心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结合国家战略需求、专业发展趋势及学院学科建设目标等,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中心的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负责统筹中心内平台建设与资源调配。

统筹中心内科研平台建设,包括平台的新建、整合与优化等工作;高效合理调配中心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优先保障重点研究方向和重大科研任务的实施。

(三)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团队组建等。

积极组织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申报,整合内外资源,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负责中心科研团队的组建与管理,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优化团队结构,提升团队整体科研水平。

(四)负责组织学术交流、国际合作与产学研对接活动。

组织开展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为中心科研人员提供交流平台,拓宽学术视野;积极推动国际合作与产学研对接,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促进学术成果的共享与转化,提升中心的学术影响力与行业竞争力。

(五)负责中心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组织与协调本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落实研究生培养工作;协调解决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与科研环境。

(六)负责定期向学院汇报中心进展与成果。

定期向学院汇报中心的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接受学院的指导与监督;及时总结中心工作经验,不断优化工作方法与管理模式,提升中心运行效率。

第八条 各中心设副主任1-2名,主要协助中心主任开展中心的建设、管理与运行工作。

第九条 各中心设秘书1名,主要协助中心主任与副主任开展具体落实工作,包括日常事务协调、内外沟通对接、工作任务分解跟进、各类资料归档整理等工作,保障中心各项工作规范实施。

第十条 各中心成员由学院根据学科布局建设需要,征求中心主任、副主任以及个人意见后确定。中心成员需在中心主任领导下,积极落实各项科研与建设任务,并加强内部协作,共同推动中心发展。

第三章  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 建立中心主任联席会议制度

学院为加强各中心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更好地统筹学院资源,协调解决各中心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建立中心主任联席会议制度。

(一)中心主任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学院或各中心的需求,临时召开会议。

(二)会议由学院院长主持,各中心主任与副主任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中心科研骨干、研究生代表或校外合作单位代表列席会议。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各中心汇报上一季度工作进展,包括科研项目申报与实施、学术交流活动开展、研究生培养、技术转化等方面的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协调学院内资源分配。根据各中心的发展需求与工作进展,合理进行资源调配,保障各中心重点工作的开展。

3.交流各中心在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经验与做法,探讨解决共性问题的方法与途径,促进各中心共同发展。

4.规划下一阶段各中心之间的合作方向与合作项目,推动跨中心、跨学科的科研合作与人才培养,提升学院整体科研实力与人才培养质量。

(四)会议由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包括会议通知的发布、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记录的整理等工作。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各中心负责落实,学院负责监督检查,确保决议的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 建立资源分配与绩效评估机制

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激励各中心积极开展工作,实现中心建设与发展的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分配与绩效评估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行年度评估制度,每年年底开展一次。

(二)学院以“国家级项目、高水平论文、技术转化、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团队发展与人才培养”为核心指标制定中心绩效评估办法。

(三)评估流程分为中心自查、学院审核,具体如下:

1.各中心每年年底根据评估办法,对本中心年度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2.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各中心提交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负责组织评估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评估;最终评估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

(四)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估结果将作为中心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建立研究生双选与培养机制

为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优化研究生资源配置,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双选与培养机制,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指标实行两级分配机制:学院依据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细则,核定各中心指标总额,各中心参照此细则完成内部指标的分配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各中心负责本中心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监督研究生招生与培养过程,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实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机制:研究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院组织各中心开展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工作。

(四)中心特色课程与实践模块建设:各中心根据自身研究方向与科研优势,开设具有特色的课程与实践模块,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办法。特色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学术前沿课程等,注重培养研究生的专业知识与学术素养;实践模块包括科研实践、企业实习、学术交流等,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各中心需加强特色课程与实践模块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更新课程内容与实践形式,提高课程与实践模块的质量。

第十四条 建立行政服务保障机制

学院为确保中心的高效运行与持续发展,在科研项目管理、财务报销、对外合作、设备采购、日常运行管理等方面,为各中心提供业务咨询和政策指导等。

第四章  建设任务

第十五条 学院以四个研究中心作为功能实现的组织形式,汇聚优势力量,着力构建省部级及以上高端研究平台、攻坚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始创新成果、提升社会服务与成果转化质效、凝练形成标志性国家级成果,进而推动整体核心创新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

各中心的建设任务如下:

(一)动物多样性与生物互作研究中心

1.研究特色:中心紧密围绕国家在生物安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重大战略需求,整合动物学、水生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多学科力量,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协同攻关,系统构建“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保护应用”全链条的创新体系。核心研究方向涵盖区域物种多样性保护、生物入侵与物种互作、逆境适应与资源利用等关键领域。

2.建设目标:致力于将中心建设成为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与生物安全研究领域的重要高地,为国家特别是京津冀地区的相关战略需求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与专业化人才保障。

3.“十五五”期间主要任务:

1)积极承担国家级区域重大科研任务,力争牵头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国际合作项目在内的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3–4项,其他国家级项目15–20项,以及省部级项目20–25项。

2)系统凝练具有国家级影响力的重大成果,围绕区域生物多样性形成与维持机制、生物入侵与共生互作机制等重点方向开展深入整合研究,积极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1–2项。

3)力争在基础理论方面实现源头创新,在Cell》《Nature》《Science及其子刊等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5–8篇。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引进优秀青年人才15–20名,培养或引进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2名。

5)积极推进国家级平台的建设布局,加强在生物多样性与生物入侵领域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与建设工作,为创建国家级平台奠定基础,打造具有区域特色与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4.平台建设:

1)河北省动物系统学与应用重点实验室;

2)河北省生物互作基础学科研究中心。

5.研究生培养:

1)依托生物学博士点、动物学硕士点、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水生生物学硕士点,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点。

2)设置“生物安全与入侵生物学”特色课程模块。

3)鼓励研究生参与国际合作与野外考察。

(二)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修复研究中心

1.研究特色:立足京津冀区域生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需求,面向中国北方生态屏障建设,聚焦森林、草地、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过程、格局与功能研究。瞄准国际生态学学科前沿,系统开展植物生态学、动物生态学及生态系统生态学研究。以京津冀生态安全格局优化、白洋淀流域湿地恢复与保护、全球变化背景下的生态系统响应与调控为核心方向,兼顾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创新,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

2.建设目标:建设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修复的高水平科研创新与人才培养平台,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学研究基地。

1)主持或参与建设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湿地站、草地站等),打造北方典型生态系统长期观测与实验研究网络。

2)聚焦雄安新区生态安全与京津冀生态屏障建设重大需求,支撑白洋淀流域综合治理、森林—草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3)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战略,成为北方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修复的科技创新高地。

3.“十五五”期间主要任务:

1)生态系统监测与修复技术研发:围绕草地、湿地、森林等典型生态系统,构建长期监测体系与修复技术体系,创新生态恢复与功能提升关键技术,主持和承担国家级科研与技术研发项目,建设国家野外观测台站群。

2)理论创新与成果产出:针对国家与区域生态安全的重大科学问题,攻克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维持机制、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与重建等理论与技术瓶颈,形成原创性科研成果。在Science》《Nature系列刊物等国际高水平期刊发表高影响力论文2–3篇,申报省部级及国家级科技奖励1项。

3)科技支撑与决策服务:开展生态系统健康评估与生态修复成效评价,形成区域生态安全预警与政策咨询报告,为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平台建设:

依托现有科研资源与区域优势,构建协同创新与科技支撑体系:

1)京津冀生态安全与生态保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河北省白洋淀流域生态保护与京津冀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3)北方生态屏障功能保护与协同创新中心;

4)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群(含湿地站、草地站、森林站等),形成空—天—地一体化观测与数据共享平台。

5.研究生培养:

1)依托生态学博士点、硕士点及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硕士点,培养生态学硕士研究生约300名、博士研究生约60名,重点发展植物生态学、动物生态学、生态系统生态学与修复生态学等方向。

2)依托生态学野外控制实验平台、生态保护与修复数据库等科研基础设施,构建“理论学习—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一体化培养体系。通过系统课程学习与专题研讨,强化学生在生态学理论、数理模型、生态系统过程分析等方面的系统训练;通过承担科研课题、参与国家和区域生态项目,提升学生的科学问题识别、实验设计、数据分析与论文写作能力。鼓励研究生以问题为导向,在全球变化生态学、生态恢复与系统管理等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形成理论创新与应用技术相结合的科研成果。

3)依托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和生态—社会经济大数据系统,构建科研实践与技术应用融合的培养模式。组织研究生参与野外长期定位观测、生态修复工程与生态安全评估实践,培养其现场观测、技术集成与系统分析能力。推动学生掌握遥感监测、无人机生态调查、地理信息系统GIS建模、生态大数据分析等现代技术手段,形成科学数据获取、分析与决策支持的完整能力链条。

(三)植物遗传与生物资源开发研究中心

1.研究特色:中心立足于华北农业生产与生物资源高效利用等重大战略需求,围绕作物抗逆基础研究与育种、微生物菌剂开发、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强调科技创新对保障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作用,助力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

2.建设目标:致力于建成华北地区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与转化中心,聚焦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全面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十五五”期间主要任务:

1)系统探究河北省特色经济作物重要性状形成的分子机制,力争在Cell》《Nature》《Science及其子刊等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3-4篇。

2)筛选与推广河北省特色经济作物新品种,以“品种选育-性状改良-抗性提升”相结合的方式,创制兼顾高产、优质、耐逆且具有广谱适应性的“超级”燕麦新品种3-5个。

3)加强农业基础与应用研究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引进优秀青年人才10–15名,培养或引进国家级人才1–2名。

4)开发生物肥料与生物农药。

5)服务地方农业产业升级。

4.平台建设:

1)河北省微生物多样性研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

2)河北省生物工程技术创新中心。

5.研究生培养:

1)依托生物学博士点、植物学硕士点、微生物学硕士点、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硕士点。

2)设置“农业生物技术”方向课程。

3)推动研究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应用研究。

(四)生物医药与疾病诊疗研究中心

1.研究特色:中心立足于大健康与临床重大问题,致力于推动生命科学、化学、药学及基础与临床医学的多学科交叉与深度融合。着力构建贯穿“基础发现-药物研发-诊疗应用”的完整创新链,核心研究方向涵盖DNA损伤修复、神经生物学、纳米药物、天然产物、干细胞治疗及分子诊断等多个前沿领域。

2.建设目标致力于建设成为河北省的生物医药交叉学科创新平台与高端人才培养基地,聚焦关键问题,贯通产学研链条,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精准的科技与人才支撑。

3.“十五五”期间主要任务:

1)针对重大临床需求,完成2-3个First-in-classBest-in-class候选药物(纳米药/生物药)及工程化干细胞外泌体的临床前研究,并推进至IND申报阶段。

2)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推动1-2项保健品获批上市,形成不低于3000万元的直接经济产出;力争实现1-2项技术成果的高价值转化(转让、许可或入股),合同总额超过1000万元。

3)攻关多模态前沿技术融合,研制1-2种整合分子影像、液体活检与AI决策的新型诊疗系统/设备原型,实现从实验室到临床的转化,进入正式临床验证。

4)在原始创新能力上实现突破,发表2篇以上CNS子刊级别的高影响力论文;积极承担国家与区域科研任务,成功获批5-10项国家级、15-2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4.平台建设:

1)新型药物制剂与辅料全国重点实验室;

2)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3)保定市癌症与衰老重点实验室;

4)河北省药物质量分析控制重点实验室。

5.研究生培养:

1)依托生物学博士点、生物与医药专业博士点、药物化学与分子诊断交叉学科博士点、细胞生物学硕士点、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硕士点、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药学硕士专业硕士点、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点。

2)推动研究生进入企业研发中心联合培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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