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及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有关规定,为规范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均采用线下面试的形式。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25年3月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180号北院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三、综合考核成绩组成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其中:
1、初试。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一门专业课。外语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专业课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外语或专业课任何一科低于及格线者,均不予录取。
2、复试。复试满分100分,复试计分采用A、B票制。招生导师在A票上计分,其他评委在B票上计分。复试成绩=A票分数×60%+B票分数平均分×40%。若招生导师因故不能参加面试考核工作,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其复试分值将按照以下公式进行:复试成绩=参加复试评委的计分的平均值。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成绩+专业课成绩)÷2]×50%+复试成绩×50%。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对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按所报考导师分组排序。结合导师招生名额,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成绩排序;复试成绩亦相同的,则按初试总成绩排序。
如后续有计划指标/招生导师追加,学院将在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四、考核要求
(一)初试
1、外语水平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综合运用能力。
2、专业知识考察。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本专业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复试
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考生需准备PPT展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PPT内容需包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读博计划等内容。
五、体检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对考生的成绩审查无误后,在学院主页公布考生成绩。公示1周。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2、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学校研究生院对学院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3、凡被录取的考生需将档案转入我校;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4、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或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其他
咨询电话:0312-5079365;
监督电话:0312-5079681;
监督邮箱:zhaolian@hbu.cn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