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实施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制度,是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我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管理,促进我院“推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字〔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和《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1〕3号),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推荐,确保质量。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二、组织机构
生命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康现江 万师强
副组长:管越强 郑艳菊
成 员:邸智勇 葛欣
李新江
王启明
杨丽坤
王德隆
刘云凤
生命科学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吕志堂
成员:邸智勇 葛欣
李新江
王启明
三、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三)身心健康,身体状况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及格及以上。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六)前三学年的全部必修课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且为一次性取得。
(七)外语基础好,满足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或托福80分(含)以上,或雅思6分(含)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在2021年8月31日(含)前在相关领域中科院一区(大区,升级版)期刊(以文章发表当年的分区为准;如果文章发表时的分区未公布,则以该期刊最新的分区为准)上至少发表研究论文1篇(现刊或在线出版,本人为第一作者);
②在2021年8月31日(含)前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含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金奖)及以上(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八)综合测评排名在学校划定的遴选范围之内。
(九)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或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直接推免
(一)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二)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50%,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学校指标,直接推免。
(三)参加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励,在获奖团队中排名第一(仅限一人)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五、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分配给学院各专业名额进行推免。
六、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由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统计范围为前三学年必修课)和创新实践能力加分两部分组成。
公式为:
综合测评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90%+创新实践能力加分×10%
说明:1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2创新实践能力加分限定在与专业相关的项目,参照“河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创新实践加分表”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
每人参评论文/专利限3篇/项,必须与专业相关,学生自主排序,第一篇系数为1,第二篇系数为0.5,第三篇系数为0.3。
2) 科研项目限3项,学生自主排序,第一项系数为1,第二项系数为0.5,第三项系数为0.3。
3) 在校服兵役学生,在综合测评成绩基础上加分,加分后等同一般学生在专业内排名(加分分值:普通服兵役在校生加0.2分;在普通服兵役加分基础上,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学生每次另加0.1分,荣立三等功但未能直接推免的学生另加0.2分)。
七、推免工作程序
学院做好“推免”工作的宣传,阐明推免意义与条件,制定我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一)公布申报资格
1、学院按照学校综合测试评价指标体系和《河北大学协同育人试点班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9号)的相关规定,对正常指标和学校对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的倾斜指标在专业内进行统一分配。
2、在保证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专业每个非试点班指标不低于1人、生物技术专业2个非试点班指标合计不低于2人的前提下,对应届毕业生进行综合测评排名(星辰班参加生物科学专业排名,菁英班参加生物技术专业排名,凤凰班参加生物信息学专业排名,生物工程专业单独排名),按照在本专业排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在符合学校及学院推免条件的前提下,如排名靠前的学生主动放弃推免资格,后面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依次递补。
(二)学院初审
学院认真审核学生相关材料,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以及学院推免生名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经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汇总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上报教务处。
八、学术专长认定
(一)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者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遴选范围内的学生需参加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考核小组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做好书面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且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符合直接推免条件的学术专长学生,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四)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九、推免工作回避制度
(一)我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我院参加推免时,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正、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我院推免的,应主动向本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回避,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回避人员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我院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报备人员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我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亲属在我院参加推免时,学生本人应主动向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报备学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对于未按照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严肃处理;对于未按照规定报备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十、其它事宜
(一)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学院将采取相应措施取消其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二)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需与学校签定诚信保证书,承诺不放弃“推免”研究生资格。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将由考生写明情况放入该生个人档案。
(三)凡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四)学院充分尊重推免生自主选择接受院校的权利,鼓励具备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五)研究生支教团推免条件原则上与普通类推免生一致,招募选拔工作参照《河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执行,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附则
本细则适用于生命科学学院2022年“推免”工作,由生命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1〕3号)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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