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各位老师遵照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20.8.31

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现将《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1.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组织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落实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自我检查、自我评估与工作总结;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研究,以及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长:行政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员:系主任、教学秘书等

2.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审定学生答辩资格,公布答辩日程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制定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全院答辩工作;审核评定学生成绩等,同时进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遴选。

    主  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副主任: 教学副院长

   员:纪委、系主任、督导、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

二、过程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毕业论文选题应坚持专业性、创新性、实践性、可行性的原则,由指导教师提出,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后,列入课题计划并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课题分配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法进行,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课题由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课题分配原则上一人一题,独立完成。如课题内容过多,需若干名学生共同完成的,指导教师要明确每个学生的具体任务,每个学生论文(设计)撰写内容应不同。

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学院审批后向学生下发执行。已经批准的课题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更换题目的须按相应程序审批。

2.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和指导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由具有较丰富理论和实践教学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经学院批准的教师担任。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由学院审查、批准。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阶段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要端正指导思想,把人才培养放在首位,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对学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的教育和指导,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学习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杜绝论文抄袭、剽窃、造假,甚至代写、买卖等学术不端现象。

(二)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作开题报告、组织调研、开展实验等,为学生提供参考书目、文献资料等,进行答疑(质疑),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评阅意见。坚持严格管理,认真开展毕业论文各环节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不得长期外出。在外进修人员原则上不能指导毕业论文。

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格遵守学校、院、系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遵守所在单位有关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二)学生接受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后,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研、实验研究、撰写开题报告、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等工作。学生应主动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应按统一规范将毕业论文(设计)整理好交由指导教师审阅,并按时参加答辩。

(三)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实行考勤制度。学生请假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须重新补做。

(四)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恪守学术诚信,严禁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他人毕业论文(设计)和已发表的成果,违犯者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3.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

毕业论文(设计)应内容充实、数据真实、论据充分、结构严谨、结论可信、格式规范、行文流畅。毕业论文(设计)行文格式和规范符合《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全文一般应在8000字以上。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字。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30篇,其中至少有10篇外文文献。

应完成一篇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的外文文献的翻译(特殊选题除外),包括对文献的评述,评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论述该论文(研究发现)的创新性、重要性、研究不足、对自己研究工作的启发(启示)等。译文要求内容准确、语言流畅、文字规范。

4. 学术不端检测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要求,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要求全部本科毕业论文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合格方能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在30%(含)以内的,视为合格。文字复制比大于30%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仍高于30%的,为不合格。学生及指导教师对于检测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向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认定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相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审议,审议合格的可申请如期答辩,审议仍不合格的延期半年答辩。

学院推荐参加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学生,其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原则上需低于20%

论文学术不端举报电话:0312-5079365

5.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

成立生命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并可根据需要成立若干答辩小组,负责答辩工作的具体实施。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答辩小组组长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成员必须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要求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

(一)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二)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3以上;

(三)经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不合格;

(四)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不合格;

(五)有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设计)等行为。

6.成绩评定

答辩前,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评定标准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给出成绩。评阅教师由指导教师指定,指导教师不能兼任所指导学生论文(设计)的评阅教师。

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对于答辩不通过者视为毕业论文不合格,不予毕业。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记分加评语的方法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计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由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按照“指导教师评分*0.5+评阅教师评分*0.2+答辩小组评分*0.3”的比例,最终确定评分等级。优秀(总评成绩为优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0%-15%

三、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与评估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和把关,具体内容包括:课题质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教师指导作用情况、学生出勤情况、答辩和成绩评定情况、论文水平与质量等。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学院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归档与电子文档的保存工作,确保每位学生的相关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能够按各专业的规范化要求得到完整的保存。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相关纸质材料保存不少于5年,电子材料永久保存。

四、其他

1.   毕业论文开展时间为1年,从9-次年5月。

2.   每位专任教师(教学、科研系列)指导本科生1-3名,工作量按20课时/学生计算。

3.   每位专任教师(教学、科研系列)可与其他教师合带1-3名学生,指导学生总数不超过6人,合带工作量按10课时/学生计算。

4.   实验系列、行政系列人员,具有博士学历或目前主持厅局级及以上课题者,可申请指导本科生1-3名。主持校级课题,可申请指导本科生1-2名。

5.   河北省生物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博物馆在职教师,可申请指导本科生1-2名。

6.   正高级职称教师和引进人才团队原则上均要参与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

7.   一旦确定师生双选关系,以下课程均由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负责,布置任务并提交成绩,工作量按4学时/学生计算:生物科学专业:《创新研究与训练实践》或《创新与创业实践》

生物技术专业:《生物技术创业与就业实践》或《生物技术创新研究与训练》

生物信息学专业:《生物信息学数据分析综合实践》或《科研创新训练》

生物工程专业:《科研实习实训》或《就业创业实训》

菁英班:《生物技术(菁英)创新研究与训练》1星辰班:《创新实践》

凤凰班:《科研创新训练》

以上课程由专业主任统一录入系统,工作量计2学时。


本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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